1)第一百七十七章 会试_热血锦衣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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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寒料峭,冻杀年少。

  这几日,京城中的酒馆瓦舍之中,外地学子云集,高谈阔论,好不热闹。

  甚至有那学子妄议朝政,互相攻讦,平白惹出许多是非,五城兵马司、东厂、锦衣卫的人连番巡视,平息事端。

  原来是大明嘉靖二十年辛丑科的会试结束了。

  大明洪武三年,朱元璋昭告天下,开科取士,为国选才。

  每三年举行一科,又分乡试、会试、殿试三级。

  这乡试俗称“大比”,定于子、卯、午、酉年秋八月举行,故又称“秋闱”。

  参加乡试资格的人共有两种,一种是国子监监生和各府州县官学就读的生员,但光是生员还不行,还得是在按察司提学副使主持的科考中获得一等、二等的“科举生员”,这也就是“科举必由学校”这句话的来源了。

  第二种则就是“充场儒士”了,也就是拥有同等学力的儒士,这些人“未必由学校”,只要通过特别考试,也可以获准参加乡试。

  当然,儒士也是有标准的,首先要被当地的官府认定为儒士,其次则是要通过科举的第一层级的科考。

  随着大明几位皇帝的不断完善,到了嘉靖年间,这科考早已是极其完备。

  正统年间,各省增设按察副使或佥事,为提学宪臣;弘治十八年,规定立“三等簿”考核学生,大明的“科考”正式定型。

  各省提学在三年任期之内,要举行两次统考,第一次称为“岁考”,第二次则是“科考”,岁考中取得一二等的生员,可以参加科考,而在科考中获得一二等的生员,才能获得乡试的资格。

  充场儒士不需要参加岁考,但是必须要参加科考,只有“三场并通”,考试合格之后,才有乡试资格。

  乡试一科,在各省省城举行,即布政司衙门所在地,南北直隶考场则分别设在应天府和顺天府。

  考试之前,各省布政司及两京均要聘请主考官二人,同考官四人。主考官负责出题、审卷、录取、排定名次上报礼部,同考官则负责协助出题、审卷。

  明初,朝廷规定南北两京乡试的主考官要用翰林官,各省则是教官、耆儒兼用。

  嘉靖七年,大学生张孚敬建议,各省派京官或者进士二人前往主考,但是只考了两科之后,就因为与监考官的礼节纠纷而被废止。

  这乡试开考时间是八月初九,全省各地学子齐聚省城,连考三场。

  第一场安排在八月初九,以《四书》、《五经》为主。

  第二场定在八月十二日,以“论”一道,“判语”五条:诏、诰、表、内科任选一道。

  第三场定在八月十五日,考经、史、时务策五道。

  开考之前,主考、同考官及相关人员提前两天进入考场,实行“锁院”,为的是清除闲杂人员,安排考生号房,以及出题刻印试卷。

  待到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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