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14章 说书_我欲修仙,日更三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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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较先前干什么?

  分舵的人为了讨好她,绘声绘色地描绘着钱九鹏的惨状。诗千改却始终淡淡,钱九鹏借助他人攥取修为,也早该想到这些修为有一天会还回去。

  昨夜他金丹中流泻出的灵气,应当是一部分到了她这里,剩下的分归了先前的受害者。

  她更高兴的还是酬薪。

  《千金》销路一直好,而《桃源书生》虽只是一个短篇,却创造了销售记录。这些数字转换为金钱,壮观得吓人,分舵舵主干脆拿了一个芥子戒给她。

  诗千改神识进去看了一眼又飞速退了出来,感觉自己心跳怦怦得像见了梦中情人。

  好多银票!都能当床躺上去了!

  “这么高兴啊?”吴丽春揶揄她,“不知道的还以为你今天出门撞傻了呢。”

  她看得新奇,从大病醒来之后,诗千改就像个冷静的成年修士,现在才有点十六七岁小姑娘的样子。

  诗千改晕乎乎地笑:“高兴!”

  吴丽春:“那今日要不要一起去看房子?你之前托我留意,我这些天就找了几间还不错的。”

  天越来越冷,用灵力取暖消耗太大了,诗千改早想着要换住处的事情,上个月底和吴丽春说好拿到酬薪后就看房。

  诗千改捏着芥子里还没捂热的钱挣扎了一下,最终还是享受的心占了上风:“好,现在就去!”

  吴丽春选的房子在歙县县城内,皖州首府,离总舵分出的总书亭很近。

  二人先穿过分舵阵法来到了总书亭外,一阵灵光轻晃后,诗千改落在了闹市喧嚣声中。

  说来寒酸,虽然她穿过来也这么久了,但一直没去过总舵。每次写的更新,也都是吴丽春帮她交过去的。

  只见眼前是一条平整的石板路,比崖底小镇的路宽阔了不知几倍。人流如织,熙熙攘攘,行人的衣物都干净整洁。

  两侧的建筑高低错落,有少数高度足以比肩诗千改前世的几十层大厦;店铺使用大块玻璃展示店内商品,玻璃纯净度极高;金属的使用也远超一般的“古代”,连路边翻糖花的小贩都拿着她叫不出名字的合金灵器。

  如果忽略细节,这里甚至和诗千改前世的有些古风步行街差不多。

  诗千改的心跳忽然急促起来,有种头晕目眩的感觉,脑海中飞速闪过碎片化的画面。

  她为数不多的医学知识告诉她,这大概是ptsd犯了。

  ……前世的时候,她就是走在上午的步行街边遇到了突然窜出来的持刀歹徒。

  要死,她怎么完全没意识到这个!

  刀刃刺进身体的感觉仿佛还停留在腹部,一开始不会痛,只感觉到冰凉,然后慢慢地痛到无法呼吸。诗千改记得自己躺在冬天的地面上,体温一点点冷下去……

  “别跟丢了。”吴丽春拉小孩一样挽住她的手。

  诗千改眨眨眼睛,有些艰涩地迈出了步伐。

  她背后已经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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