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35页_熊猫刑侦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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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在场证明。”

  程斌与俞任杰相互看了一眼,都觉得这个假设有几分可能。法医报告中,程龙海的死亡时间范围较大,最可能的几个小时落在半夜。如果出现在汉堡店的人压根不是他,那么他死亡时间就不再是早晨的那一个小时,范围大大变宽。但有两个问题随之而来:

  第一,早上7点13分通过高速收费口的人,是不是程龙海?既然汉堡店里灰衣人另有他人,有没有可能在收费口留下记录的人也不是他?

  第二,程龙海是究竟是什么时候死的?

  之前因为高速收费口的通过记录与快餐店证词,程龙海的死亡时间被判定于5月15日上午8点至9点之间,现在这些都站不住脚了,还引出另一个关键问题,周静送出家门的究竟是不是死者本人?

  他是从一开始就被掉包了呢,还是在出门后不久被人杀害的?

  从周静邻居家的老婆婆口中得到的信息,她看见的是黑色奥迪与一个男人的背影,按过往的经验,她判断他为程龙海。有没有可能这时她看到的已经是凶手了呢?或许就是为了制造这个不在场证明他才刻意在6点30分的时候出门?

  周静究竟是失去了丈夫的受害人,还是杀死丈夫的刽子手?

  两人回到警局后更新了案件的状态,大家投入了激烈的讨论中。

  程斌提出了一条新的线索:“程龙海和奥迪车被留在了山脚下,但凶手只要是这个城市的公民,就一定会原路返回——那条路是唯一的通道。5月16日下了一场雨,5月17日雨停了,之后并无脚印留下…算上凶手在15号之后抛尸的可能性,他返回的时间为5月15日至5月17日之间。”

  俞任杰点头:“如果凶手是晚于5月15日进行抛尸,就有两种可能。第一种,15日那天凶手确实将死者的奥迪开到了山脚下的树林里,但死者并不在车里——凶手是在事后将尸体运去车里的。这只是一种可行性方案,即可以操作的,但这么做对凶手没有意义,得不到任何好处,你们听听算了,不用在意。”

  大家先是点头又是摇头,发现他说了一堆都是废话。

  俞任杰不急不慢地抽了张纸,擦了擦鼻子继续道:“第二种可能,是凶手在15号路过收费口之后,并没有直接去山脚,而是立刻绕了回来,给自己制造不在场证明。即第一次只是制造死者‘自杀’的证据和他‘没杀人’的证明,并未真的到达目的地。那么在5月17日前,他需要再去一次山脚,把死者和车留在那里。当然,我们假定的情况是,5月15日,7点13分通过高速路口时,坐在死者车里的已经是凶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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