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六章 夏弥_可以屠龙但没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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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屡战屡败的少女卷土重来的自信,于是屡败屡战。

  殊不知这种惊诧并非因为少女的鬼脸真的很逼真,而是方才还宜喜宜嗔的漂亮美少女下一刻突然龇牙咧嘴红唇外翻至露出牙龈,这种落差带来的冲击确实是有够大的。

  但她并不在乎,毕竟承受这种惊吓与落差的又不是她自己。

  即便有人三番五次地叮嘱她,说美貌是女人最棒的天赋也是最好的武器,天底下长腿又漂亮的女孩就应该有那种挑眉如刀红唇如血恃美行凶的姿态,哪怕你只有一米五五,但十二厘米的恨天高一穿你生来就应该是舞池里最靓的仔,璀璨流金的光影在你的肌肤发丝上流转,每一寸彰显的都是美的荣光,男人的眼珠子都恨不得粘在你身上又必须把绅士派头装足了,好让你垂怜似的施舍他一支舞。而你只需要遥遥一个飞吻就足够杀人了。

  她听到这话时总是拎着系在腰间的校服外套的两只袖子笑得无赖又坦荡,将满十六岁的少女早就如娉婷杨柳抽条生长了,短衫遮不住的姣好身材在烟花三月微醺的春风中尽情舒展,一层薄汗敷在红透了的脸颊上,真的就如同饱蘸露水的青梅,眼神里扑闪扑闪透着的都是明晃晃的光,让人慑于这造物之美的威严不自觉就偏过了头,但又忍不住地想再看一眼。

  ——哪里来那么多总是,其实许朝歌也就记住了那一回。

  毕竟烟花三月短得只够千年前的李白写下一篇七言绝句,而那位姓苏的阔太太的谆谆教诲又长得像《太太的客厅》中仿佛永远不会完结的沙龙派对,所以其实哪里会总是这样呢,更多时候面前的女孩是哼唧唧地像小猪一样躺在沙发上示意这话已经从自己左耳朵进去了,但什么时候从右耳朵偷溜出来谁也不知道。

  “呀,许朝歌!”女孩看着照常不动如山的许朝歌颇有些挫败,了无意趣地收起鬼脸又揉了揉自己两侧酸涩的脸颊,一边不满地哼哼着,“能不能给你面前如此美丽动人的夏弥小姐一点反应?”

  夏弥,身份证上显示是根正苗红的北京人儿,和许朝歌这种出自滨海小城福利院的孤儿原本应当有壁。据她自述是父母双全还有个智障哥哥,正因为这个智障哥哥,所以父母常年奔波求医行踪不定,小时候就卖了北京的房一家人兜兜转转最后在此处落了脚。因此夏弥也如同路明非一样活的像个孤儿甚至不如。毕竟路明非翻墙出去上网再翻墙回家时,路明非婶婶骂得再难听好歹还会给他留口热乎吃的。

  相遇的开端已经忘了,但有记忆以来许朝歌和夏弥彼此相熟近十年,也是许朝歌邻居,算得上青梅竹马,但对于和熟人之间从来没什么边界感的夏弥来说,大家都是能斩公鸡烧黄纸以酒祭天的好兄弟,哪怕偶尔蹦出点少年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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