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1、7、新证据_他们的老婆很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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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楚贺龙主动提出新的情报,孙魁就觉得他很可疑。

  先是他对于刘某的描述,精准到十分刻意。

  除非是特别笃定,又重复记忆过的片段,否则不可能那么鲜明的存在于一个人的记忆中。

  况且,当人重复回忆某件事的时候,不可避免的会加上主观色彩,很可能已经与真实情况不符。

  比如说,刚走过去一个人。

  有人问你:“刚才那个人穿的什么颜色衣服?”

  你会想一想,莫若两可的道:“蓝色?”

  你干扰他:“不是,应该是红色。”

  红色这么鲜明的颜色,看过的人基本上不会搞错,但因为对方纠正的太斩钉截铁,于是当事人即使心存犹疑,也会符合道:“可能是红色,我记错了。”

  无论刘某说没说慌,假使他真的与楚贺龙擦肩而过,并且用眼神警告了他。

  那楚贺龙真正应该记住的,是他的眼神。

  就好比电影中女主角的回眸一笑。

  过了几天,人们可能不记得剧情,但不会忘了那个经典的笑容。人们不会在乎她的发型,她的身高。

  更不可能像楚贺龙一样,将对方身高准确到一米七五。

  所以孙魁随便找了张相似的照片来试探他,并加以心理暗示“你看看,真不是?”

  如果只是擦身而过,基本不可能清晰的辨别一个人的面容。

  但楚贺龙记得非常清楚,就连几天前看的综艺内容都能倒背如流。

  现代人每天生活在大量的信息当中,社交软件,各种公众号,小视频,综艺,电影,头脑被大量的信息不断的冲刷。

  当你突然问一个人:“哎,你前两天打法时间看的综艺讲的什么?”

  正常人只能说出几个记忆点而已。

  况且按照楚贺龙的证词,他三点多听到了隔壁动静,还跑去楼道里蹲刘某,哪里能看那么久的综艺,又记得那么牢?

  满身的破绽。

  孙魁没有指出来,是因为他需要点证据。

  假设刘某说的是真的,他当天在楼道里真的低头匆匆走过,那楚贺龙能准确的形容,并认出他的样貌,只能说明一点。

  他原来就见过刘某。

  孙魁想起了张琦的电话。

  根据邻居的口供,楚贺龙原来经常喜欢站在五楼的阳台发呆,很有可能就是那个时候,看到了来吕春熙家偷情的刘某。

  至于作案动机。

  人的作案动机千奇百怪,孙魁一点也不怀疑人性之恶。

  很多杀人动机,听起来就像个笑话。

  孙魁原本想再走一遍现场找找证据,没想到元柔给了他一个惊喜。

  无论她说的是不是真的,他姑且想要求证一番。

  当他联系陆法医的时候,没想到陆法医刚好也打算联系他。

  陆法医在电话中说道:“孙队,我刚好要给你打电话。死者的双手与口腔都太干净,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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