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二十四章 大猪蹄子_套路不成反被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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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似乎萧条了许多,等到他把所有的错别字都改了之后,只觉得浑身都脱了一层力。

  “现在,可以了吗?”沈伦振发誓,他这辈子都没这么无奈过。想他名校毕业,独自创业,现在拥有的一切都是靠着自己的本事而来。没想到,竟然栽在了打字上面。

  好在,这次初语看过之后并没有再说什么。而是掏出了手机,认真道:“手机里还录了有,我们继续吧。”

  沈伦振:……

  整个上午,两人都在书房勤勤恳恳的码字。在把所有的录音都转化成文字之后,初语又来了灵感。于是沈伦振只得在初语的口述下,默默打字。而且,为了不打断初语老师的灵感,从他来了之后,到现在连口水都没敢去喝……

  好不容易,到了吃饭的时候,初语也总算是停了下来。

  张妈过来叫两人去吃饭,当看到满桌子的家常菜时,沈伦振只觉得这一上午的付出终于有了回报。而初语似乎也意识到了他的辛苦,亲自给他盛了一碗汤,微笑道:“累了吧?先喝点汤。”

  此时超额完成码字任务的初语,脸上洋溢着和善的笑容。同刚才在书房里那个冷言冷语的人,简直是天差地别。

  沈伦振犹豫着接过这碗汤,不知道是不是他的错觉,总觉得,这汤里似乎藏着些什么。不过他的嘴唇都已经开始泛干,此时也没法在意那么多。几口下去便将一碗汤给喝了个干干净净,这一次不用初语动手,他直接又给自己盛了一碗。

  “张妈的手艺真好。”

  喝完汤之后,沈伦振只觉得空虚的胃总算是得到了慰藉。他是发自真心的称赞,这汤味道适宜,明明香味浓郁,入口却还带着清甜,实在是符合他的口味。

  对于他的夸赞,张妈只是不好意思的笑笑,而初语却不以为然道:“张妈可是有厨师证的,手艺当然好。”

  她从小便吃张妈做的饭长大,别的习惯没养成,嘴倒是挑剔得很。所以初语向来很少在外面吃饭,毕竟在她的眼里,寻常的饭店根本就达不到张妈的手艺。花钱买罪受这种事情,她可不喜欢做。

  “小姐,喝点汤。”方才初语是用左手给沈伦振盛的汤,但是轮到自己的时候,却是不太方便了。尤其是吃饭,她最近都只能使用勺子,仿佛眨眼间,就回到了学龄前。

  沈伦振见张妈专门给初语拿了个小碗,里面都夹着她爱吃的菜,眉毛一挑,瞬间便有了主意。他利落的解决完碗里的饭,然后拿了双公筷,学着张妈的样子,也往初语的碗里夹菜。

  “你手受伤了,多吃点猪脚。”沈伦振夹了一个大大的猪脚,直接把小碗的口给堵住了,偏偏他还丝毫不自知,自以为做得十分贴心:“都说吃哪补哪,你多吃点,多吃点。”

  初语左手拿着勺子本来就不是很方便,试着舀了舀那猪脚,想把它移开。结果没怎么使力,只听扑通一声,猪脚便成功的掉在了地上……

  诡异的沉默迅速在饭桌上蔓延,最后,还是张妈打破了尴尬:“小姐你先吃这些,我来收拾。”

  她利索的捡起猪脚扔进了垃圾桶,沈伦振看看张妈,又看看初语,最后想了想,再次拿起了公筷。结果,在他的手还没伸向下一块猪脚的时候,初语终于忍不住开口了。

  “我伤的是手,不是脚。”

  疑惑的转过头,沈伦振有些没明白她的意思。他充满真心的茫然,深深刺痛了初语的心。她握着勺子,几乎是气急败坏道:“吃哪补哪,你自己多补补你的大猪蹄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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